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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0年艺术生招生简章

北京中器研究院   2010/1/11 15:11:37   点击:3924次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报考特长及有关要求

类别
   
     
测试 内容
 
西洋乐器: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打击乐、小提琴、大提琴、贝司 民族乐器:二胡、大阮、中阮、扬琴、琵琶、唢呐、笛子、古筝、打击乐
用五线谱(民族乐器可用简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唱、模唱;试奏。
 
民族舞、现代舞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成品舞蹈一个; 形体测试; 现场模仿。
 
美声、民族、通俗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视唱、模唱。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考生须有若干年限的书法功底。
现场书法测试。

    备注:1.声乐、器乐类考生现场测试时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2.特长可兼报(不超过两个)。
   
3.考生服装道具乐器自备,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含字帖笔墨纸印等)。
三。报名办法
   
1.第一步:网上报名:请于2009年11月25日~12月20日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报,网报成功后可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2.第二步: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请于2009年12月22日~12月23日8:30~17:00(中午休息)到长安大学团委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主楼二楼东侧)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西安市以外考生可于2010年1月1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材料目录(顺序装订):
   
①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1份;
   
②下载填写的《长安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1份(此表可直接从招办网站、团委网站下载或点击此处下载);
   
③身份证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原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原件);
   
⑤等级证书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原件);
   
⑥一寸近期证件照片1张。
   
现场确认成功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长安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须加盖公章。
四。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现场报名确认时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参加特长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1.测试时间:2010年1月2日~1月3日。
   
2.测试地点:长安大学本部东院(原雁塔校区)雁博园四楼大学生多功能厅。
   
3.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五。报考须知
   
1.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2.所有获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须第一时间在长安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充本人高考考生号,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注明艺术特长生、联系电话),以确认特长生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放弃资格处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公示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各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但不低于生源地一本重点批次录取控制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依照相关政策审查录取。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当年生源地实际录取计划范围选报专业,我校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5.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710064
   
招办联系人:齐利华  王荣禄
   
招办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4 62630062 62630063(招办24小时语音服务)
   
传  真:029-82334099
   
团委联系人:刘艳艳 
   
团委电话:82334068  8313515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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