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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09年艺术本科(歌舞)专业招生动态

北京中器研究院   2009/11/5 17:26:08   点击:2966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座落于六朝古都南京。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国家“ 211 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 52 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良好的声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重在培养复合型、实践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专业艺术人才。艺术学院现设美术系、音乐系、新闻传播学系、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舞台美术研究所及艺术教育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5个硕士点和1个文化产业管理博士方向,设立了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学四个本科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歌舞)专业21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 
3、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4、艺术类文理科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三、专业要求 
1、以声乐演唱为主的考生,要求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表演能力,身体协调性好; 
2、以舞蹈表演为主的考生,要求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具有一般演唱条件; 
3、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表,字迹清楚,内容详实;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 
3、交验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本人高考所在地艺术专业准考证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及艺术专业准考证复印件。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音乐表演(歌舞)专业在本校考点组织两次专业测试,考生可任选其中一次参加。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4日、1月5日   2、报名时间:2009年2月26日、2月27日 
考试时间:2009年1月6日、1月7日       考试时间:2009年2月28日、3月1日 
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苑教工活动中心(南京市御道街29号西苑教工活动中心)    
六、考试科目与内容 
专业方 向初试内容复试内容 

音 
乐 
表 
演 
(歌 
舞)以声乐为主1、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 
2、动作模仿或舞蹈片段 
3、朗诵1、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 
2、自选舞蹈或动作模仿 
3、即兴命题表演 
4、视唱练耳、乐理 
以舞蹈为主1、自选舞蹈一段 
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嗓音条件考查 
3、朗诵1、基本功展示和自选舞蹈一段 
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嗓音条件考查 
3、即兴命题表演 
4、听音或模唱 

七、录取 
    报考音乐表演(歌舞)的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考生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有关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6800元,如遇国家调整200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3、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并有助学贷款政策; 
4、凡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招生办公室,艺术学院备有招生简章,以供考生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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